危险!潍坊新冠患者刻意隐瞒情况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
2月5日,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2020年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公安机关通报中透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即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隐瞒,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另一方面,湖南桃源一干部拒戴口罩被处分 叫嚣:我传染了我负责 。
因不戴口罩、拒绝登记,被提醒后又与保安发生争执称“我如果感染了,我对所有人负责”,昨日(4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财政所干部杨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常德纪委通报,事情发生在2月2日下午14时许,当时,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小区到县文体广场散步,到达小区门口时,小区保安黄某、张某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杨亮及其儿子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与保安发生争执,态度恶劣。
根据新京报@我们视频 报道,当时,保安劝杨亮戴口罩,杨亮怒吼,“我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我负责,我如果传染了别人,我对所有人负责,只要我不得病,任何人都不会得病。”
随后,正在现场值班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见状后,上前对杨亮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解释。杨亮仍不听从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大门,在县文体广场停留10分钟左右后再返回小区。
2月4日,常德市纪委在官网通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公安机关通报中透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即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隐瞒,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另一方面,湖南桃源一干部拒戴口罩被处分 叫嚣:我传染了我负责 。
因不戴口罩、拒绝登记,被提醒后又与保安发生争执称“我如果感染了,我对所有人负责”,昨日(4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财政所干部杨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常德纪委通报,事情发生在2月2日下午14时许,当时,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小区到县文体广场散步,到达小区门口时,小区保安黄某、张某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杨亮及其儿子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与保安发生争执,态度恶劣。
根据新京报@我们视频 报道,当时,保安劝杨亮戴口罩,杨亮怒吼,“我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我负责,我如果传染了别人,我对所有人负责,只要我不得病,任何人都不会得病。”
随后,正在现场值班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见状后,上前对杨亮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解释。杨亮仍不听从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大门,在县文体广场停留10分钟左右后再返回小区。
2月4日,常德市纪委在官网通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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